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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2015年初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量:2228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40名。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平顶山辖区户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岗位需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报名地点为郏县教育体育局高招办公室大厅。报名时需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然后进行指纹和图像采集。


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


(四)考试


本次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者,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讲课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郏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此次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郏县2015年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捍卫(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国英(副县长)


    康英振(副县级干部、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朱国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延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学增(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梁雪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 凯(县财政局局长)


    石 根(县编办主任)


    秦中杰(县公安局政委)


    李彦锋(县广电总台台长)


    窦君逢(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郑建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国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中良、闫付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在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参与,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2079 0375-5161135。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郏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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