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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2014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12-26  点击量:3435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全县共计划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80名。具体招聘单位、拟聘用人数及要求详见《平舆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全国普通高、中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且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含中专)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5日至9日下午5:30(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平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平舆县文化路中段26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平舆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同时提供本人电子照片(须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底版,红底,jpg格式,大小为156×114像素,3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未发放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但考察前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只留复印件各1份。

(五)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六)报考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根据国家规定收取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准报考我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

三、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平舆县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统一命题及评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即为最终有效成绩。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公共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50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公共知识占50分。

(四)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1月15日上午8:00至16日下午5:00请各位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是本次招聘的官方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此网站公开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和下载有关表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和县教体局等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岗,三年内不得流动。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县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参与下进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平舆县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舆县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

 

1.《平舆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拟聘用岗位表》.rar

2.《平舆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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